按照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原则上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消息内容提供者,未经用户同意或请求是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消息的。而要求设置退订方式,实际上已经是很宽容了。此种情形之下,置手机用户的回“T”于不顾,导致退订回“T”只是一个形式,甚至“就算用户回几百遍‘T’也没用”,如此肆无忌惮变本加厉,这跟“耍流氓”有什么区别?
表面上,出现这种推销短信“耍流氓”,一般属于存在两种情况:一属于技术层面的问题,平台收到退订信号后,没有及时反应;二是平台没有编写相应的退订程序,短信中提供的退订方式只是做个样子,无法起到实际作用。实际上,到底还是一个“利”字在起作用。因为,以此类长号形式发送的推销短信,涉及商家、短信代理平台和短信接收方(即用户)三方,商家委托短信代发平台向用户发送具有营销等内容的短信,但退订的具体方式由短信代发平台决定。再从媒体记者以企业名义联系到一家位于北京的服务商,表示想进行营销短信群发方面的合作,对方工作人员一开始表示营销类短信按照相关法规必须在内容中加入“退订回T”等类似字样,而后又称“其实你每次看到的退订回‘T’只是一个形式,就算你回几百遍‘T’也无法退订”,如此之大的态度妥协乃至讨好,也不外乎一个“利”字在起作用。同时,也只要加大其违规成本,给代理平台经营者带上紧箍咒即可遏止。 很显然,这是不能让推销短信“耍流氓”到底的。一者,这从一开始,就是商家、短信代理平台为“利”勾结在一起的合谋,如果不政府部门不加以干预,只会让这种合谋更加无法无天;二者,这种合谋不仅仅是在算计短信接收方(即用户),更是在欺骗出台相关规定的政府部门,践踏的是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的相关规定,是一个法治文明社会所不能容忍的行为或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