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广大农民正在忙于夏收、夏种和春播作物的夏管,正所谓“三夏”大忙。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时间点,秸秆问题无疑成为人们最关注的焦点。5月底,江苏省再次出台秸秆焚烧禁令,明确当地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几乎同一时间,山东省菏泽市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今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要求全力打好今年夏季秸秆禁烧攻坚战,并表示对秸秆禁烧工作部署不到位、行动迟缓的地方予以通报批评,发现火点的乡镇(街道)将进行责任追究。
近年来,空气质量的下降成为公众的关注热点,时不时出现的雾霾天气更是令公众对政府的工作提出质疑。而与此相对应的,则是一些城市的周边时不时会出现秸秆焚烧的火光。当然,如果把雾霾天气的出现完全归咎于农民秸秆焚烧,恐怕也有失偏颇,但烧秸秆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却不可否认。为此,每当粮食收获之季,各地都会发出“禁烧令”,不仅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而且派出若干检查组,深入乡镇村庄进行检查,对抓住的焚烧者给予治安处理,对工作不力、出现焚烧点的村镇甚至县一级领导予以问责,并分别给予经济上的处罚。然而,面对如此严厉的“禁烧令”,为什么还会有农民往“枪口”上撞呢?为什么会出现“年年禁烧年年烧”的怪现象呢?其实质恐怕表明“禁烧令”存在诸多缺陷。正如广大农民群众所说的那样:“不让烧,秸秆怎么处理?不烧又扔到哪里去?”
正是因为秸秆无处可去,农民对“禁烧令”才不予认可,甚至从内心反感。尽管各地在“禁烧”的同时,也大力倡导“秸秆还田”,但由于“还田”操作过程麻烦、堆沤处理时间较长,加之农村主要劳动力平时都外出务工,没有人来做“还田”的工作。因此,农忙时回来抢收抢种的人们为了不误农时,便一把火将“无用”的秸秆点燃。所以,对焚烧秸秆现象,与其说处罚农民、问责干部,倒不如转变思路,多给秸秆找出路,把功夫下在“禁烧令”之外。
一方面,要对秸秆进行综合开发利用,使秸秆变废为宝。现实生活中,有些生产企业曾研发过秸秆再利用技术,像人造板、食用菌、生物柴油等,但通过这些技术生产出来的产品利润小,而且从收购、生产到销售、应用之间还存在一些没有打通的“关卡”,因而受到很多局限。所以,各级政府应从长远考虑,对从事秸秆回收再利用的企业给予创新鼓励,并在政策、资金、税收、技术等方面予以扶持,使其不断拓宽秸秆回收利用渠道。
另一方面,要大力提倡秸秆还田,并通过技术支持引导农民将秸秆打碎进行碳化处理,做成碳肥,以改善土壤的物理性状,增加农产品产量。对过多的农作物秸秆,各地要合理规划暂时的存放地点,并组织专门人员按回收企业的要求分类打包,然后以合理的价格统一组织回收,使农民获得出售秸秆的收益。这样,秸秆有了好的去处,农民又有了新的增收点,恐怕谁也不会、谁也舍不得去焚烧了。而这,不知要比简单的“禁烧令”好上多少倍。 总之,要想让农民不焚烧秸秆,再多的“禁令”也只能是治标不治本。下再大的功夫来“堵”来“罚”,也只能是收效一时。只有实实在在的从农民利益着想,在“禁烧令”之外做好“疏”的文章,使农民获得实实在在的实惠,才能使“禁烧”成为农民的自觉行动。如此一来,政府每年也就没必要下发“禁烧令”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