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志峰 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可是,近年来商业广告入侵校园早就不是秘密。之前,假期作业、奖状、校服甚至红领巾被印上广告的现象时有所闻。现在,有的学校干脆连考试也开始为电商“代言”了,赤裸裸、急吼吼,也算得上是“活久见”了。 教育领域本来应该是一方净土,不该与社会不良风气同流合污。但不少事实似乎都表明,一些学校和教育者不仅没能抵御不良风气的侵袭,反而变本加厉,成了不良风气的“放大器”。为电商“代言”,如果说不涉及利益,想必没有人会相信,要么学校收了费用,要么个人得了好处。严格来说,这种行为本身已经涉嫌以权谋私,或许还暗藏教育腐败。
官商勾结很恶劣,“教商勾结”(也就是商人和教育者勾结)的危害性也不遑多让,甚至更严重。在教育者的潜移默化下,一些孩子很早便深刻领会到“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这句流行语的“精神实质”。更有甚者还可能迅速“早熟”,搞关系、享特权、捞好处成为他们懵懂的向往。如果教育者缺少诚信和规则意识、一切向钱看,给孩子带来的不良影响很可能是难以挽回的。商业广告入侵校园之类的丑陋现象,都是恶劣的言传身教,必须坚决摒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