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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刹农村干部“因公违法”歪风

来源:新豫网 作者:李燕翔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4-15
摘要:日前,一位农村干部向我诉冤:自己做主占用了基本农田建学校,由于违犯了《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刚挖地槽就被国土局执法人员被清除,自己还受到了党政纪处分。对此他想不通:地是我们村的地,我干得是公家的事,因公违法也要受处分吗? 有目共睹,现实工
  日前,一位农村干部向我“诉冤”:自己做主占用了基本农田建学校,由于违犯了《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刚挖地槽就被国土局执法人员被清除,自己还受到了党政纪处分。对此他想不通:“地是我们村的地,我干得是公家的事,因公违法也要受处分吗?” 
  有目共睹,现实工作中有些农村干部以“大老粗”自居,甚至以此为借口,不学法,不懂法,凭着过去的老经验做事情,由着自己的小性子干工作。主要表现:一是一味地“因公”,忘记了守法。认为只要是为公家办事,就没有错误而言。在“因公”的保护伞下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其结果是糊里糊涂造成“因公'违法事实。二是老大思想严重,自认为天高皇帝远,民不告官不究。有些农村干部对本村的事一人说了算,把群众的善意批评和意见当做耳旁风,造成违法事实付出沉重的代价后追悔莫及。类似这种问题在发放宅基、重大事项决策等环节上表现的尤为突出。三是对说不清楚心里没底的事侥幸心理居上。办事前对合法与否把握不准时,既不查文件也不搞咨询,以基层的事说不清楚难得糊涂不了之。
  部分农村干部工作中的以因公为借口肆意违法问题,与创建和谐、文明、法治社会环境的要求格格不入,其危害有目共睹。不除不足以顺民心,不除不足以正法纪,必须多管齐下之术予以根治。
  首先,司法、宣传、组织等有关部门采取有效形式,在农村干部中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围绕农村干部工作中守法、用法的“短板”,结合身边发生的“因公违法”案例进行以案说法,必要时利用反面典型,现身说法,促其明辨是非,争做既奉公又守法的优秀农村干部。
  其次,要采取评选“农村法治明星干部”、开设“优秀农村干部光荣榜”等形式,激励引导农村干部主动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有了守法、用法带头人,农村的各项工作才会纳入法治化轨道。
  第三,政府职能部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向农村干部及群众“问访”活动,虚心向农村干部群众征询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意见,勇于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不断提高自身的执法水平和法治观念。
  最后,要切实加大对农村干部“因公”工作中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在查处工作中做到不因“公事”违法而手软、不因“家人”违法而护短。同时,要关口前移,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的倾向,查早、查小、查好最大限度地降低其“因公”违法成本。通过查处反面典型案例,多管齐下综合施治,农村干部工作中存在的“因公违法”问题就会得到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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