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某向邻居齐某借款2万元用于购买种子和化肥,并出具欠条一张。借款到期后齐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将王某诉至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王某偿还齐某欠款2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王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无奈齐某向山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但王某仍拒不履行,还隐瞒财产。该案在审理过程中,山阳区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王某家里堆放的粮食,告知王某查封期间允许变卖,但必须经法院同意并保留价款。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王某擅自将被查封的粮食进行售出,价款藏匿起来,致使生效判决无法执行。 执行干警一早赶往被执行人王某家中,在其家人的阻挠下,将躲在杂物间的被执行人王某抓获。因王某对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且违反法律规定,变卖已被法院查封的财产,法院依法予以司法拘留,执行干警将其控制并带往法院。途中,被执行人王某迫于法律的威慑,主动要求履行义务。当日下午,王某家人将欠款2万元及利息送至山阳区法院,此案顺利执结。(张俊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