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起案件被执行人开着豪车却不履行还款义务,属典型的‘老赖’。”6月16日,跟记者说起,几天前执行干警成功将一名“老赖”的宝马车查封、扣押的事情时,漯河市郾城区法院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采取任何方式规避、妨碍、抗拒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将会付出更大的经济、信用及人身自由代价,在社会活动中也将处处受限、寸步难行。 据介绍,6月14日晚上7时许,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王某电话,称发现被执行人贾某的宝马车出现在市区某个快捷酒店停车场。接到电话后,执行干警田晓涛迅速带领另外5名干警赶往该地点。到达现场后未见被执行人贾某,执行干警与其取得电话联系,希望对方主动现身,但贾某拒不配合。执行干警遂将其车辆查封,并派专业拖车将查扣宝马车拖至停车场。 据了解,王某和元某诉漯河某咨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贾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漯河市郾城区法院分别依法审理并判决贾某偿还王某本金30000元及利息、偿还元某本金148000元及利息。但判决书生效之后,贾某拒不履行判决书明确的义务,王某和元某遂向郾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起案件被执行人贾某开着豪车却不履行还款义务,属典型的‘老赖’,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永建说,下一步,法院将追究贾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