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拖欠员工工资将近一年,但焦作市某设计公司就是迟迟不予支付。近日,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该公司实施查封银行账户、车辆等措施,最终促使该公司负责人认识到其行为是违法行为,随即向员工清偿拖欠工资款。 许某、王某、李某、贺某四人,先前是焦作市某设计公司的员工,因拖欠工资、加班费等与公司发生争议。经过仲裁和山阳区法院判决后,法院确定某设计公司应向许某等四人支付拖欠的工资及加班费合计近4万元。但该公司迟迟不履行法院判决,许某等四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山阳区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有关执行通知书等材料,并与该公司负责人联系,对其释明法理,要求其履行义务,但该公司负责人不予配合,仍不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车辆、设备等财产进行查控,发现公司名下账户有资金往来,并有一辆公车在使用。便第一时间将其银行账户及车辆进行查封。经过一连串的强制执行措施后,该公司负责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系违法行为,主动到法院执行局履行义务,将拖欠的员工工资和加班费全部汇入法院指定银行账户,该案圆满执结。(蒋若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