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发自内心的感谢你们把我的货款追回来,感谢法院把我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近日,申请人在接过执行款后,由衷的对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干警表示感谢。 这是一起杜某某申请执行孙某某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因孙某某欠杜某某货款22800元数月不支付,杜某某将孙某某告上法庭。经法院调解,二人达成调解协议,要求孙某某在2018年底前将22800元货款全部支付于杜某某。但判决生效后孙某某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为了尽快要回货款,杜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在收到杜某某的执行申请书后,仔细查阅案件材料,并第一时间展开对被执行人孙某某的财产调查工作,发现孙某某名下有两辆车。与此同时将孙某某传唤至法院,面对执行干警的质问,孙某某情绪抵触,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在被执行人孙某某始终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下,执行干警决定对孙某某名下的两辆车进行依法查封,在得知自己名下的车辆均被法院查封后的孙某某知道,自己如果仍然逃避执行将“人车两空”,于是立即联系法院,将货款一次性偿还给申请人杜某某,案件得以顺利执行,才出现了开头的场景。(李奕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