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焦作市山阳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赔偿纠纷案件,有效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王某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王某到杨某承包的工地干活,因脚手架脱落,王某从高处摔伤,在焦作某医院住院治疗期间共花费医疗费21633.4元。后因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经焦作市山阳区法院审理后,判决由杨某一次性赔偿王某各项损失共计44653.1元。 判决生效后,杨某未能支付该笔款项,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向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手续,查询了杨某名下的财产状况,发下其在某银行账户上有存款,而且还有车辆和房产,执行干警决定对其财产进行冻结和扣押。 在杨某被拘传到山阳区法院后,由于其有偿还能力而不履行,构成了拒执罪,法院决定对杨某进行司法拘留。杨某这时才感到害怕,赶紧打电话让家人送钱过来,当天即履行完毕,案件顺利执结。
(张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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