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8年7月,判决生效后因被告乔某一直未履行判决中要求支付工程投资款46万元,遂原告岳某向商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乔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后,经多次执行,被拘传到法院,双方经和解达成协议而终本,后被执行人乔某未按和解协议履行,申请人再次恢复执行,执行中多次通知,均置若罔闻。 1月3日下午,接到可靠线索,被执行人乔某于下午3时入住信阳某酒店,执行人员迅速赶到宾馆,经宾馆前台查询,被执行人开的为钟点房,下午5时已退房离开。执行人员又通过申请人提供的有限线索,经不懈努力,终于在信阳某小区查到被执行人居所。经过冯局缜密部署,1月4日凌晨5点,寒风凛冽,万物沉寂,执行干警们到达信阳市某小区内将被执行人抓获。 按照执行程序,执行干警们已将乔某送押商城县拘留所。目前,被拘留人的亲属已经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要求履行法律义务。 与家人相守的夜是幸福的,与朋友相聚的夜是快乐的,与被窝相伴的夜是舒服的。但是为了完成光荣使命、有效打击“老赖”、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人员孜孜不倦、不辞辛苦奔波的夜,是明亮的,是闪烁的。今后,改元仍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主动维护申请人的权益,让申请人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方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