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俗人都有一个不堪回首的过去。那些不敢做、不能做、不适合的事,也大多与俗有关。 上学时,记得鲁迅他老人家曾经说过,一部《红楼梦》,不同的人从中看到的是不同的东西,“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 俺一直弄不懂,为什么所有美好的童话故事里,自从王子和公主完成美好的邂逅后,就没有了下文,那是因为他们相爱后肯定要结婚生孩子,进入屎一把尿一把俗不可耐的世俗生活,于是就再也高雅不起来了。 俺认为,是俗限制了俺的想象力。 接过上面的话茬。在封建社会里,《红楼梦》就曾经被判为淫书、禁书。如今听说要抵制“三俗”,可是如果公婆各说各的理,听谁的?可别还没搞清楚啥叫“三俗”就一窝蜂地搞起“大批判”,瞎热闹一场费时费力不说,到时候还要给人家“说道说道”。 俺常以为,再严肃沉重的事情如果能用开玩笑的心情来说,都是种境界,可惜“开不起玩笑”的人仍然是世上的大多数。原来你自己接受不到自己的另一面,才憎恨快乐地俗着的同类。 如今俺已老大不小,再也不是那种愤世嫉俗的“楞头青”了,虽然有时候西装革履,有时候名牌在身,但那只是一种符合社会潮流的包装,并不代表俺有多么高的思想境界和文化水平,对于社会上不时迸出的新鲜事物,接触起来已感觉有些力不从心,特别是近年来新说法、新名词、新事物等层出不穷,俺老是觉得跟不上趟。最近又听人说提出要"抵制三俗",说的是电视里、媒体上、网络中俺常见的事,并且有许多人出来讲话、讨论、表态,一时间沸沸扬扬,动静挺大,倒是引起俺的一些关注。 俺努力活成了自己曾经向往的这个样子,却发现已经很难像小时候一样为了能吃上一根白糖冰糕而开心半天。 开始没闹明白时俺有些纳闷,俗有啥不好?俗者,普通也,一般作形容词,就是大众化的,最通行的,习见的,如俗名、俗语、俗话、俗曲等,这些也可称为通俗。俗是相对于雅来说的,二者兼容,称为雅俗共赏。俗到一定程度形成规矩,成为社会上一定人群、一定时期的风尚、礼节、习惯等,就产生了习俗、风俗、民俗等。我们所说的约定俗成,就是指某种事物由群众通过长期实践而认定形成。从这个意义上说,俺就是个俗人,一个不折不扣的大俗人。 一首歌,一个故事,只要不触犯法律法规,不违背伦理道德,有人喜欢,总不是件坏事。毕竟,这些高雅的艺术活动除了用来表达创一种美好的情感之外,是需要多数俗人接受的。至于“俗”和“雅”只有品味之别,而决无好坏之分。喜欢什么,为什么喜欢,那是个人的自由,任何人都不能用一己之喜好来决定他人之喜好。否则,如若对不喜欢的都加以限制,称之为俗,显得霸道不说,也容易挑起事端。 后来经过高人指点,又经过一番认真学习,俺好像有点明白了,原来此俗非彼俗,俗也分好坏,所谓抵制“三俗”,是指“坚决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之风”。有人解释说“三俗”以追求低级趣味为能事,以追求感官刺激为手段,以谋取暴利为目的,是经济利益驱动下所滋生的文化怪胎。有人说,这是正在发起的一次新的“道德运动”,所以要抵制“三俗”。原来,不是所有的俗都要一股脑地抵制,要抵制的是坏俗,恶俗。 可是细琢磨,俺又有点不明白:认定“三俗”有什么标准?谁来判定? 由此想起一个段子:蛇对大象说,“你真丑,鸡鸡长到脸上了”;大象看了一眼蛇说,“你更丑,脸长到鸡鸡上了”。哈,有点粗俗吧,不过说明一个道理,人们都是属手电筒的,往往容易看到别人的丑,却看不到自己的丑。 咱们用文明的语言, 骂人不带脏字儿。但要用粗俗的语言骂人呢? 应该说,其结果是狗皮袜子没反正。 想不明白就不想了,继续将俺的俗人进行到底。俺一直都不奢望什么大富大贵、大红大紫,也从没想过要出人头地、超凡脱俗。如今被生活磨去了棱角,更谈不上什么远大抱负,只剩下“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的俗 念,所以更俗了。 但俺本来就是一个俗人,能在俗世里过上如今自己认为的幸福生活,倒也堪称人生一大乐事,所以说,当个俗人有啥不好。 俗不是犯罪, 一直俗也不是。 别拦俺,就让俺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