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灵宝市人民法院紧密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在受案数激增的情况下,积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案件质量管控,全面提升审判管理能力,达到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集中研讨疑难案件。加大各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定期进行工作阶段总结和问题梳理,加强重大问题及时召开联席会议,由分管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长共同研究解决,旨在负责讨论疑难复杂案件、统一司法适用规则和裁判标准,形成意见供合议庭或主审法官参考适用。 二是强化实时监控。建立电子档案,实现立案、分案、审限、结案、归档关键节点通过系统实时监控。严格按照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提高科技法庭的使用率,正确使用科技法庭,实现每庭必录,提高审判管理效能。 三是开展庭审观摩,提高法官庭审水平。采取定期组织一线法官进行现场庭审观摩。并由观摩人员对庭审过程进行全面评分(包括庭审驾驭能力、法官使用法言法语、法官形象、庭审行为规范、化解矛盾纠纷能力、书记员记录速度等),确保通过庭审观摩实现法官驾驭庭审能力明显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明显提高、庭审透明度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对审判活动的满意度明显提高,涉诉信访案件明显减少的目标。 四是注重发改案件评析。定期召开双向两点评会议,由审管办通报全院发改案件整体情况,并作发改案件初步评查分析报告;由案件承办人针对发改案件进行自我评析;审委会根据审管办评查意见和案件承办人意见,进行逐案评析,界定责任,对审委会认定的瑕疵案件,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责任。(赵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