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中国读者应该对美国硅谷的那几个面孔不陌生,甚至熟知他们的人生奋斗故事。谈到Facebook,你会想到马克·扎克伯格;谈到特斯拉,你会想到伊隆·马斯克。谈到亚马逊,你会想到杰夫·贝佐斯。 从1995年在美国初建网络书店开始,到2004年收购卓越网进军中国,如今净值4300亿美金的亚马逊不仅仅是全球商品品种最多的网上零售商,还以人工智能发展、奥斯卡获奖电影《海边的曼彻斯特》及无柜台免排队超市等成为全球最前沿的互联网企业。 相比商业上毋庸置疑的成功,贝佐斯最近给亚马逊的股东致辞中则显现出了他在这20年来的风格演变。随着公司发展和贝佐斯个人能力的突显,他在讨论亚马逊的战略发展时使用的措辞也发生了改变。 Quartz分析了1997到2017年间贝佐斯在亚马逊股东致辞中对“我”和“我们”的使用次数。总的来说,他比以前更多地谈到了自己,而大大减少了集体话语的使用。1997年,也就是亚马逊的上市元年,贝佐斯仅仅用了三次“我”,相比之下“我们”出现了61次。而2017年,两者的使用首次对等:17次“我”,17次“我们”。 当然,这20年间也有过其他例外时候。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期间,贝佐斯的“我”也用得特别多,这多少体现了他在困难时期承担为公司导航重担的意愿。另外值得留意的是在2014-2016年间“我们”出现次数的激增,这主要是因为这三年里的致辞跟其它年两三页的惯例相比要长出一倍。这跟亚马逊的急速扩张有关,所以贝佐斯也花了更长篇幅解释。但无论怎么说,“我”的上升和“我们”的下降都不可避免地体现了贝佐斯的新一代“管理教主”地位。 很多人也许会把这种“我”的使用攀升迅速归结为贝佐斯的自我膨胀,认为他在前期承担的公司风险如今终于得以转化为外界肯定,就趁机邀功。但组织心理学家,《先人一步:激励你的团队成长及实现目标》(You first: Insire Your Team to Grow Up, Get Along, and Get Stuff Done)的作者Liane Davey如是点评:实际上,这种代词使用的转变是值得表扬的。 在最早的1997年致辞中,贝佐斯以强调集体的语言来表明他对亚马逊的未来满怀信心。“我们的目标是巩固我们在线上电商的市场地位……”“我们看到这样的机会……”“我们会……”等等。唯有在致辞的最后一页,他才用到了“我”:“过去一年是卓越团队合作的成果,而我对自己是团队中的一份子充满自豪。” Davey声称:“在企业创业初期,强调公司的团队包容性是必不可少的一环。”这能让每位员工感觉自己对企业的命运休戚与共,上下齐力同心,并且他们自身也对团队管理及文化有发声权。贝佐斯的“我们”在他提及Prime、Kindle等热门产品时都有出现,这就说明了他对团队奉献的肯定并不仅仅是空谈。但当企业获得巨大成功时,大众就会开始对领导人“教主化”,就像苹果的史蒂夫·乔布斯,和文首提到的扎克伯格和马斯克——无论他们主观上是否想如此。这跟美国文化有关,美国人对有独特视野的商业天才尊崇备至,尤其是当他们相信对方能给大众提供有益建议时。 在最近的致辞里,贝佐斯还通过对“我”的使用向读者分享了他的心路历程,展现了一个永葆好奇又不守成的形象。除此之外,他在自信和适当自嘲间取得了恰到好处的平衡,比如说当他不同意团队的某个想法时,他仍然不会轻易打击团队的热诚:“鉴于我们的团队已经赢了11座艾美奖,6座金球奖和三座奥斯卡,他们还让我发表意见我已经很开心啦!” 所以是应该多讲“我们”还是“我”?这是一门艺术。一个企业的成功永远不仅仅是个人的胜利,所以承认团队功劳是相当重要的。但当你成为商业先驱,众人就会自然而然地对你的所感所想感到好奇。勇敢地跟大家分享你的故事吧,但到论功行赏的时候,别忘记了你背后默默耕耘的团队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