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事实证明,这并没有多大意义。
每个周六(按照学校规定),全校学生会参与整个学校的清洁工作。我们班有八个组,我所在的一小组被安排打扫班级教室——我和小鹏负责扫地拖地。
老师安排完工作后便离开了。我的朋友可能不习惯这些体力劳动,显得烦躁不堪。那是6月的下午,天气已经很热了。他穿着一件黄色的短袖,在教室的门口来回踱步,挥舞着手里的苕帚。
我扫完地后,走过去拍了拍小鹏的肩膀。他转过头看着我。
“干什么?”
“该你拖地了。”
“我不拖。你拖吧!”
我感到不可思议,告诉他,如果不能按照规定做完卫生,我只能向老师报告。
时隔二十二年,我已经记不清事情是如何发生的。能记住的,是他突然用身体将我从门口一路撞到了讲台的另一侧——他用手里的苕帚拍打着我的头,细苕秆戳在我的脸上、耳朵上。我不得不用胳膊护着脑袋,避免受伤。
小鹏尖叫着拍打着我,这过程大约持续了五分钟。
“你去拖地,”他停下手中的苕帚说,“还有,如果敢把这事告诉老师和家长,你肯定完蛋。”
我被打懵了,含着眼泪把教室拖了一遍。临末,他特别细心地告诉我“把眼泪擦干净”。
因为没有表面伤痕,我被打的事没有被人发现。那时我在想,或许是他心情不好,又或许是我要报告老师的警告激怒了他。我曾判断这是一次突发事件,毕竟在10岁的小学生之间,打架是常有的事。
但我想错了。时隔多年,在接触了大量的刑事、家暴和纠纷事件后,我明白当这些“突发事件”在没有得到有效干预之前,它将被扩大为一种习惯性的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