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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了味的建行“助保贷”(2)

来源:新豫网 作者:编辑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2-25
摘要:2013年5月,入池企业之一的山东沣和玉珠食品有限公司(下称沣和玉珠)东窗事发,贷款连续多月出现欠息。时任建行张店支行(因内部调整,西七路支行业务于同年5月并入张店支行管理)副行长的徐东海向淄博市银监会核

       2013年5月,入池企业之一的山东沣和玉珠食品有限公司(下称沣和玉珠)东窗事发,贷款连续多月出现欠息。时任建行张店支行(因内部调整,西七路支行业务于同年5月并入张店支行管理)副行长的徐东海向淄博市银监会核查人员后期证实道,2013年6月,建行张店支行针对沣和玉珠还款问题召集另外6家企业召开过至少两次会议,阐明沣和玉珠贷款形成不良,并指出这一情况对于其余6家企业续贷的审批肯定会造成影响,因此希望其他6家企业同意用助保金偿还沣和玉珠在淄博建行的贷款,本息共计506.8万元。

      “会上说沣和玉珠还不上钱,大家为了保住自己的信誉先帮他们还上,这样到年底各家企业信誉都是好的,”环亚钢球的法人代表杨振勇告诉界面新闻记者,“建行方面口头承诺,各家企业可以继续贷款,利率会更低,并贷给大家更多钱。”

       杨振勇表示,由于企业彼时贷的是流动贷款,但觉得资金较为充裕就多花100多万元增加了产能,可谓骑虎难下,因而不得不指望银行能多放款。在几家企业同意之后,他也在与沣和玉珠法人孙梅珠的借条上盖了公章。据他回忆,当时孙梅珠给有关企业打了欠条,并跟有关企业签订了债权债务转移协议并盖了公章。

      淄博久盛仓储服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傅国勇称,建行在召集这次会议时,提出让他的公司分摊约79.72万元的债务,其中包括保证金中的75万元(500万元的15%),另外还要承担利息4.72万元。此外,同样贷款500万元的山东海能铁塔制造有限公司,其法人代表孙军也证实分摊了同样金额的债务。

     多家企业在拿到孙梅珠的欠条后,本是三方风险共担的助保贷也随之变了味,成了企业间的“私人债务恩怨”,这也为企业日后的破产埋下了伏笔。

      不过此时也有反对的声音,淄博旭格铝材有限公司(下称旭格铝材)坚决不同意建行的上述做法,执意要求建行不应在分摊债务的过程中撇清自己,必须也要加盖公章作为保障,遭到建行方面拒绝。最终,在旭格铝材未同意代偿的情况下,建行张店支行强行将该企业存在建行助保金管理办公室账户上的45万元保证金一并划走。2013年10月,300万贷款到期的旭格铝材因此事拒绝偿还银行本金,张店支行随即将旭格铝材起诉至张店区人民法院,并追加其他5家企业同时作为被告。

      如此一来,6户原本资质优良的企业全部出现不良记录,自此便再也没能从任何一家金融机构得到贷款,而企业早已成为空壳的沣和玉珠却提前还贷完毕。受资金链断裂的影响,6家企业中5家已经确定破产倒闭,只有一家企业目前还在背负巨额债务勉强经营。

      “内鬼”悬疑

        至此,种种迹象表明这似乎只是一起联保联贷合同发生违约代偿的事件。然而随着企业和相关部门深入调查,沣和玉珠的“内鬼”身份愈发变得清晰起来。

       据淄博市银监局的调查及相关人员举报材料证实,2012年10月12日,建行西七路支行将500万贷款资金发放给沣和玉珠;同一天,建行西七路支行将上述500万贷款资金受托支付给淄博台联实业有限公司。根据山东省银监会回复刘云的《关于客户投诉建行有关问题的答复函》中查明,此公司当天将其中300万元通过刘样农行个人账户,转到了法人王亮账户,剩余200万元于10月15日通过张琳琳农行账户转给了淄博汇合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称汇合担保)账户,至此500万元中至少有200万元最终转入了金融担保公司(汇合担保彼时是王亮的私人公司)。

       沣和玉珠信贷档案显示,2011年6月29日,沣和玉珠从淄博工商银行贷款500万元,2012年6月29日贷款到期归还后没办理续作,而查询当时的还款资金来源,其中440万正是来源于汇合担保。

       尚且不说此次由沣和玉珠转入汇合担保的贷款是否是为了偿还上述担保金,本应用于生产经营的贷款却被一次性投入担保公司,这本身便违背了助保贷的相关管理办法。而对于贷款资金的非法使用现象,建行西七路支行彼时并未采取任何监管措施。2012年10月15日对此笔贷款的贷后回访记录显示:一切经营正常,无异常现象。同年的12月12日,张店区人民法院甚至一度查封了沣和玉珠在西七路支行的存款账户,直到2013年5月,沣和玉珠东窗事发,建行对该企业一直没有贷后回访检查记录。

       不仅如此,《中国建设银行小微企业“助保贷”业务管理办法》(即建总发2012年93号文)第三章第7条明确:“入池企业无参与高利贷行为”。而检察人员通过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查询到,作为第一批入池企业的沣和玉珠曾涉及6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其中5起发生在2012年10月份办理贷款之前,合计金额达到100.4万元,但这一点在分行贷前调查报告中并未提及。

      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建行西七路支行对于沣和玉珠的贷前调查可谓漏洞百出,相关陈述多处与企业经营规模和利润情况完全不符。后经侦办人员走访调查,该企业生产厂房为租赁他人,期限6年,一次性支付5万元租金,固定资产不过是几台简陋的机器设备。针对入池企业出现的上述种种问题,淄博市银监局在《现场检查意见书(2015年9号)》中明确指出,建行西七路支行存在贷前调查不认真、贷后不进行监督等问题,未对企业账户被查封问题进行风险预警。

     “银行怎么可能犯如此低级的错误,对问题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难道毫不知情?以前我们对不了解这些内情,在银监局公布调查结果之后,才意识到这是建行内部个别人借正规业务设下的套。”在刘云看来,此次助保贷业务或是建行内部人员故意把沣和玉珠这家空壳企业安插进来,先让其拿到贷款来偿还逾期贷款,再让其他企业替其埋单。

      上述多位企业负责人质疑,之所以将没有任何效益、停产数月、涉及六起民间借贷案的“内鬼”企业纳入当地首批助保贷扶持企业,目的就是瞄准了企业所缴纳的15%的助保金。而后果是企业不仅在经济上受到损失,而且信用受损最终导致走向破产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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