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夜幕已经降临,窗外已是华灯初上。
“一会儿孩子要下夜自习了,该回家了。”我合上厚厚的卷宗,揉揉因疲劳而酸胀的眼睛,闭目整理一下纷乱复杂的思路…“叮咚”…桌上的手机响起清脆的微信提示音,眼神触及处,一行字跃然跳出:婶婶,我在比赛中获奖了……哦,原来是小冰发来的。前几天这孩子通过微信告诉我,他最近要代表县里参加全市“体彩杯”第二届传统武术大赛的比赛,并且告诉我目前正在全力备战,争取在比赛中取得名次。紧接着,“叮咚,叮咚”……手机连续响起信息提示音。是他发来的获奖证书的图片和他比赛时的照片。
“不错啊,一下得了两个大奖,值得庆贺啊!”我的内心一下欢快起来,刚才被复杂的卷宗弄得晕头转向,现在突然感觉清爽不少。“一个是男子B组传统软器械一等奖,一个是男子B组其他传统拳三等奖,我在传统拳法比赛中发挥不好,只得了个三等奖…”,发来的语音中传来一个大男孩的声音,语气中还略显羞赧。“已经很好了,婶婶为你高兴,希望你继续努力啊”!“谢谢婶婶的关心,我会努力的!”“婶婶”,自从我加他为微信好友,小冰一直这样称呼我,也许他认为这样称呼我比较亲切吧,所以我也就这样默认这种称呼了。
小冰是我承办的一起寻衅滋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那时小冰是一个不满十八周岁的在武校上学的孩子,案件事实非常清楚,小冰的一个朋友与他人发生争执继而打架,结果吃了亏,于是找到小冰,要求小冰帮他去出气,并且言语刺激小冰:还是练武的呢,不去就是认怂。小冰自幼习武,重义气,如今看到朋友吃亏,如果不去,岂不是对不起朋友?于是正在操练的他手持练习用的一把大刀随朋友找到了对方,在与对方理论之时,言语不和即发生肢体冲突,小冰于混乱中用手中的大刀扎伤了对方的胳膊,经鉴定伤情为轻伤。
初见小冰,他眉头紧锁,低头摩挲着自己的手掌,精神局促、紧张,只是不停地问:“我会不会坐牢?”…语气中充满恐惧。这一刻,我知道这孩子对法律还是敬畏的。于是问他:“你与被害人素不相识,为什么要用刀扎伤他?”“我朋友让我去的,如果我不去会对不起朋友,况且我是武校学生,朋友吃亏了,我要是不去帮忙,朋友以后也会小瞧我的。”
“可是你居然用刀扎伤被害人,你知道你行为的严重性吗?”“我后悔了,我现在想想也害怕,幸亏只是轻伤,如果再严重,我罪更大了,我不想坐牢…”说着,悔恨的眼泪从小冰的眼里“扑簌簌”掉下来。
接下来,我们经过对小冰进行社会调查,了解到小冰自幼在武校上学,性格内向,不善言谈但义气很重,在家是个很孝顺的孩子,平时没有发现有不良行为和习惯;事情发生后,小冰的父母也想赔偿被害人,只是因为对方要价太高而没有达成协议。鉴于双方都有和解意向,我们依法启动刑事和解程序,最终小冰与被害人达成了和解,被害人不要求追究小冰的刑事责任。
接下来,我们根据案件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小冰的社会调查情况、家庭监护情况综合考量后,经法定程序对小冰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在考察期内,我们针对小冰的情况制订了详细的帮教方案,要求其在文化课方面要加强学习,提高知识素养;并坚持每月与他面谈一次,适时为其进行心理测试,了解其心理变化;为更好了解其行为动态和思想变化,我还加了小冰为微信好友,时刻关注其朋友圈。
经社会调查,小冰在考察期内表现较好,经常参加一些公益活动,并在考察期内顺利通过驾驶资格考试,没有发生不良现象;考察期满后,我们依法对小冰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在小冰的朋友圈内,经常看到他发表的一些说说和图片,“弘扬传统武文化,历练中华武少年”、“禁止校园暴力,从我做起”、“我们学习功夫不是为了欺负别人,而是为了强身健体”、“校园暴力太多了,发生一次就是孩子心里一辈子的阴影”…俨然成了一个抵制暴力的普法宣传者。
“叮咚叮咚”…悦耳的微信提示音继续响起,将我的思绪拉回到现实,手机上闪动着小冰发来的“憨笑”表情,让我忍俊不禁。走在回家的路上,路边霓虹灯闪烁,身边的人流、车流川流不息。我的心里突然涌出一股暖流:社会需要和谐,而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每一个未成年人是家庭的希望,更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未检是有温度的工作,我们的价值体现不在于办多少案件,而在于挽救多少像小冰这样不幸失足的孩子,让他们在敬畏法律的同时,内心永远充满阳光,做一个温暖他人、温暖社会的人。想到这里,我脚下的步子更坚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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