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15日中午1:30分许,三门峡市公安局湖滨分局社区警务大队接110指令:大张广场有经济纠纷。值班民警张春伟、张勇和辅警王豪杰立即赶赴现场,发现双方情绪激动,言辞激烈,民警迅速将双方分开,并带回派出所调解。 经了解,马某某和牛某本是要好的朋友,上个月马某某想买一辆铃木摩托车,自己没有钱,而马某某的个人征信有问题无法办理分期付款,便让牛某替其办理了分期付款手续,本息共计12840元,约定由马某某及时车主按期付款,购车发票写的是马某某。但到了第一个月分期还款日时,马某某却联系不上,也不交款,为不影响个人征信,无奈之下牛某只得先行垫付了第一期车款。今天牛某和家人逛街,正好在大张广场碰见马某某,便拦下马某某,要求付款或把车辆过户到牛某名下,被马某某拒绝,双方发生争执。 了解清楚事情原委后,民警便从朋友之间的情意、做人的原则,以及马某某应承担的责任出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马某某认识到朋友的珍贵和自己的错误之处,使双方达成了还款协议,一场险些引发斗殴的纠纷得到妥善解决,双方握手言和,重归于好。(王长海 李真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