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灵宝市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立足审判职责,积极推行庭前“社会调查”和“人格调查”制度,即到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单位,了解其工作、学习和交往情况;与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见面,了解其家庭情况、兴趣爱好、个性特征及思想演变过程。通过庭审前调查“摸底”,使法官在庭审教育和案件裁判阶段有的放矢、因人施教,真正做到摸清迷航少年犯罪动因对症下药。截至目前,该院共对10起案件的14名未成年被告人的学校、单位、家庭等进行调查摸底,成效显著。
图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法官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做庭前沟通工作。(席静 任晓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