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19日至20日,灵宝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振华和司法警察局副政委侯卫东两天时间奔波1000余公里,在商丘市梁园区法院执行局的大力配合下,智斗商丘某建筑公司老总王某,成功追回工程款135万元。
据悉,三门峡某安装公司(以下简称安装公司)与商丘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工程款一案,法院判决建筑公司应支付安装公司105.3895万元,因建筑公司到期未付,安装公司依法于2015年8月申请执行。灵宝法院执行局受理此案后,向建筑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要求其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而后,该公司一直未采取有效的履行措施,法院执行法官也依法对建筑公司财产进行查询,仅查询到账户存款3万余元,再加上建筑公司相距较远,案件一度陷入停滞状态。 2017年1月19日凌晨,执行局长刘振华与司法警察局副政委侯卫东一行几人驱车来到被执行人所在地商丘市梁园区,首先对建筑公司的几个账户再次进行查询,但仍未查询到足额存款。当日下午,他们与该区法院执行局取得了联系,并说明此行目的,请求该院予以协助执行。该院执行局耿孝军政委与贾胜乐副局长热情接待,在听取了执行法官介绍的案件情况后,双方商议了执行方案。 次日一大早,刘局长和候政委先来到了梁园区国税局,调取了建筑公司近半年的完税情况。经了解,建筑公司经营正常,根据其完税情况,其半年来收入有数千万元。早上九时许,在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后,一行几人急忙赶到了建筑公司。看到他们,公司工作人员还以为上级检查工作的,热情的将正在打乒乓球的老总王某叫到了办公室。见到王某后,执行法官出示了工作证,亮明了身份,说明了来访事项,王某并没有感到意外,不紧不慢地说:“这个事我正准备和你们联系,年后就准备解决。”听了王某的话,刘局长说:“王经理,这个案件立案已一年半了,你们公司一直未采取有效的履行措施,今天我们来,是想请你和我们一起去梁园区法院商谈此事。”一听要他去梁园区法院,王某有点不太高兴,态度傲慢的说:“我这年底事多,去不了,随后我会把这事解决的”。按事先商定的方案,刘局长拔通了贾局长的电话:“喂,贾局长吗,我是灵宝法院的,我们已经在建筑公司见到他们的经理,希望你们来几个人配合一下我们的执行工作。”“我知道了,你把电话给他们的经理,我给他说”。在电话里,隐约听到,贾局长对王某说:一定要好好配合灵宝法院的工作,如果不配合,他们会随时派人协助执行。王某接完电话,态度有所缓和,给他们每人倒了杯水,然后说:“你们先坐,我出去安排一下这个事。”刘局长一眼就识破了王某的“缓兵之计”,立马挡住了他的去路,态度坚决的说:“王经理,今天要么你和我们一起去梁园法院,要么今天把款付清。在款未付清问题没解决之前,你不得离开你的办公室”。刘局长随手拔通了电话,安排随行的小雷和小张在经理办公室门外把守,限制王某外出。看到刘局长的做法,王某立马阴下脸:“你们不能这样,我可是人大代表。”“我知道你是人大代表,我来的时候已就此问题专门在我们的全省执行微信群里做了请示,如果需要,我们领导随时会与你们当地的人大常委会联系。”刘局长拿出了从国税局调取的完税证明,义正言辞的对王经理说,“你们公司今年收入几千万,一不报告财产,二不履行判决义务,你的行为已构成拒执罪,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你知道吗?”一听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王某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态度也立马缓和下来,并承诺当日将欠款全部还清。随即,刘局长拔通了已在商丘市寻找王某踪迹多日申请人代理人电话。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磋商,安装公司与建筑公司握手言和达成了协议,最终以建筑公司支付安装公司135万元此案了结。当日下午,灵宝法院的执行法官们拿到了建筑公司转帐凭证,并解冻了建筑公司的所有银行账户后,他们不知疲倦又踏上了归程,等待他们的将是更加艰巨的执行工作任务。维护公平正义的道路没有止境,他们在这条路上不忘初心、继续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