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请放心,我再也不会失信了,一定如期将余款履行完毕!”2019年11月29日,在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努力下,一屡次失信的学校法定代表人张某和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终于重获自由。谈起失信行为所承受的代价,张某悔不当初。 原告陈某为被告灵宝市某学校施工后,该学校未按时支付工程款。2018年陈某向灵宝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学校支付应得工程款项。该院审理后判决该学校支付陈某工程款21万元及利息等内容。在判决书生效后,该学校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内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19年7月份原告向灵宝法院申请对被告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该学校邮寄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督促履行,但该学校法定代表人张某以各种理由推脱。干警屡次要求其到院解决纠纷,张某信誓旦旦承诺,却一直不现身。2019年10月份,干警在申请人的配合下在一购物广场找到张某将其传唤回院。慑于强制措施的威慑力,张某凑了八万元交付法院,并承诺余款在几天内全部履行。为给张某再留时间筹款履行,干警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但明确告知张某务必守信按期履行。 转眼之间张某承诺的期限已过,干警和其联系时却再次遇到了张某推脱履行的情况。干警在等待其主动履行的过程中,张某却干脆玩起了“失联”。 11月28日,干警得到张某位置线索后果断出击,将其传唤回院。面对执行干警张某仍试图推脱逃避,见此情形干警不再迟疑,果断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在将张某送进拘留所的第二天,张某就托人到法院送来十万元,并和申请人就余款履行问题达成和解协议,后张某得以重获自由。 失信苦果味难尝,诚实守信是正道。灵宝法院在惩戒失信行为方面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希望人人争当诚实守信示范者,千万莫失信,否则将会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陈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