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谢谢你们的司法救助,我的维权之路有希望了!”2019年12月2日周一一大早,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就收到了该市川口乡困难群众张某峰家属送来的心意:一面印有“扶贫济困 情满金城”字样的锦旗和一封诚挚的感谢信。这是张某峰在车祸受伤遭遇截肢之痛后,对灵宝法院提供的司法救助表达的深深感激之情。 2018年7月9日中午,张某峰乘坐焦某驾驶的一辆自卸车,行至灵宝市故县镇芦台桥西100米路段时,车辆失控侧翻后造成张某峰受伤的交通事故。张某峰先后被送往三门峡市中心医院、洛阳正骨医院等医院住院治疗,因伤势过重被截肢,住院共花去医疗费几十万元。事故经灵宝市交通警察大队认定:焦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焦某驾驶的车辆登记车主为王某亚、车辆挂靠登记于某公司名下。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张某峰遂将焦某及车主王某亚、车辆挂靠公司一并告上了法院。 案件受理过程中,灵宝法院诉服中心负责人陈晓林经了解得知张某峰曾是一名复转军人,此次不幸遭遇车祸被截肢,目前还有语言障碍、后遗症癫痫等病症,其家庭是低保贫困户,目前为治疗花去巨额医疗费,家里已一贫如洗、负债累累……陈晓林对这一特殊情况十分重视,立即向张某峰家属讲明了相关政策和需要补齐的资料手续,并根据张某峰的申请和相关政策规定,经请示院领导后,快速为张某峰立案并办理了免交诉讼费等事宜,使案件得以及时开庭审理。对于灵宝法院司法为民的热情服务和救助措施,张某峰及家人感到了春天般的温暖,其家人冒着寒风专程送来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表达了全家人的感激之情。 一面锦旗,一封感谢信,承载的是广大群众对灵宝法院诉讼服务工作的满意与认可,对诉服中心全体工作人员来说既是一份鼓励,也是一份责任,更是一份信心。针对经济情况确实有困难的群众,灵宝法院诉服中心将继续坚持以缓、减、免交诉讼费用的形式,确保司法救助服务于群众,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困境,保障困难群众的诉讼权利,同时不断加强干警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努力提高群众的工作满意度。(杨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