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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心+细心”,打开调解之门的“金钥匙”

来源:河南经济报 作者:任晓妮 人气: 发布时间:2019-11-17
摘要: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但对于办理离婚案件的法官来说,见到更多的是一朝离婚仇怨深。一段失败的婚姻,带来的不仅仅是一个案件,随之而来的还有感情得失、家庭矛盾、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一系列问题,双方当事人往往都是各说各有理、各说各委屈,相互指责谩骂
 
    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但对于办理离婚案件的法官来说,见到更多的是“一朝离婚仇怨深”。一段失败的婚姻,带来的不仅仅是一个案件,随之而来的还有感情得失、家庭矛盾、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一系列问题,双方当事人往往都是各说各有理、各说各委屈,相互指责谩骂也是司空见惯。如何让错误的婚姻有一个圆满的落幕,这是我们法官需要用耐心、细心和智慧解决的难题。
    2019年11月14日刚办理的一起离婚案件,再次让我体会到“耐心+细心”是成功调解案件的“金钥匙”。
         再婚30年 妻子难忍“折磨”屡诉离婚   
    原、被告当事人结婚近30年,均已年过半百,但接到案卷时我却发现,这已经是原告(女方)第三次起诉离婚了。原告在立案后还没有安排开庭,就开始给我打电话:“任法官,这次无论如何你可一定要给我判离婚啊,一定要给我判离婚啊,如果再不让我离婚,我会疯掉的……”听到这话我心里“咯噔”了一下,有些说不上来的担忧。
    于是,我立即查阅了前两次原告起诉离婚的卷宗,发现前两次原告起诉离婚,被告均没有到庭,但法院鉴于原、被告结婚时间较长,认为双方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所以判决驳回了原告的离婚请求。了解这些情况后,我给送达的同志特意交代,这次无论如何都要想办法通知被告到庭。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们负责送达的钱冰冰同志通过微信联系,电话多次沟通,这次终于将被告通知到庭。
    开庭审理时,我细细听取了原告的诉说。原来原、被告均系再婚,婚后有一个女儿,但被告经常不在家,常年在外打工,据说还和别的女人同居,挣的钱也不给原告。双方婚后一直租房,没有自己的房子,于是2012年原告在娘家人的帮助下花16.3万元在灵宝市区买了一套房子,简单装修后算是有了自己的家。然而被告仍长期在外打工,只是逢年过节才回来,但是只要被告一回来,原告就不敢在家里住,总是跑回娘家,一问才知道原来被告回来几次都因琐事将原告打伤,有一次还惊动了110出警。
    令人唏嘘的是,这对夫妻虽然在同一个屋子,但早已分房分居十几年,各过各的。可能是之前被告殴打原告给原告心理留下了阴影,原告一提起被告就精神紧张,说话也是语无伦次,一直重复强调一定要离婚,一定要离婚!
          双方分歧大 庭审在争吵声中结束
    面对好不容易“现身”的被告,我很想听听他的内心想法。轮到被告答辩的时候,被告却说双方分开住是事实,自己打原告也是事实,但是还是不同意离婚,他认为原告只是生他的气,把来法院起诉当儿戏,“也不嫌丢人”,要原告撤诉,他们回去再说。说到买房子问题,双方又吵了起来,庭审就在这吵吵闹闹中结束了。
    庭后,根据开庭情况,我觉得原、被告几十年积怨,如果仓促下判,无论从感情上还是现实生活中,都不能根本解决他们之间的问题。这个案件只有调解,才能解开原、被告的心结,只有和解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后顾之忧。
          耐心做调解 僵持局面迎转机   
    时隔不久,再次把双方召集在一起调解,就有了下面的对话:
    法官:“原告,你们都这把年纪了,女儿也已经成家,结婚几十年了,不能说没有一点感情,以后有个头疼脑热,身边有个伴总比没有强啊!”
    原告:“不管你怎么说,这婚我离定了”
    法官:“那现在被告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原告:“我要求你们判决离婚。”
    法官:“判决离婚容易,但被告心里肯定不服气,你们还住在一个屋里,再发生打闹怎么办?”
    原告:“只要你们判离婚,我就赶他走,如果他不走我就报警,我还可以申请执行。”
    法官:“让被告搬走,哪里有你说的那么容易的呀,执行起来恐怕也没有你说的那么简单。”
  原告:“反正你得让我离婚,一定要判离婚!”
    看到原告坚决的态度,我们又“背对背”做起了被告的思想工作——
    法官:“被告,你觉得这个年纪来法院离婚觉得有些丢人,但原告能三番五次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说明她不是一时之气,是你的行为确实让她伤心绝望了。前两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是给你留了两次挽救婚姻的机会,但你都没有好好珍惜,如果这次你不能挽回原告的心,恐怕不是你说不离婚就能如愿的。”
    被告:“原告的脾气我知道,她就是把法院起诉当儿戏了,法院又不是为她开的,她想来就来,都这么大年纪了还离什么婚?”
    法官:“感情是不能勉强的,婚姻也不能把两个没有感情的人‘绑’一辈子,那如果法院判决你们离婚呢?”
    被告:“判离婚,我也离婚不离家!”
    法官:“那你觉得你们两个离婚了,矛盾那么大,还住在一个屋檐下现实吗?”
    被告:“反正我是不会同意离婚,也不会搬走的。”
    一个坚持要离,一个坚决不离,僵持的局面给我们出了个难题。但我相信自己的一番释法明理不会白费,只要功夫深,坚冰也会慢慢融化。越是在最艰难的时候,越要沉着,坚持。
    经过多次电话沟通后,我再次把双方当事人叫到一起,让被告知道原告离婚态度的坚决,让原告知道让被告搬走的困难。又经过1个小时的苦口劝说,我发现被告的神色和语气不再像之前那么强硬,就耐心地继续调解,让他明白原告对这段婚姻已完全绝望,离婚态度十分坚决,再这样下去两人之间毫无幸福可言,对双方都不太公平。一番“走心”的调解之后,感觉到“守婚”无望的被告终于不再坚持,松口同意离婚了!
         案结事了 “调解离婚”赢得双方满意
    被告终于同意离婚,让人眼前一亮。但是一说到房子,又成了让人头疼的难题。原告说房子是自己娘家及亲戚帮忙凑钱买的,女儿结婚了也住在这里,让被告必须搬走;被告却说自己在外打工,回来总得有个住处,况且这房子自己也出的有钱。
    我们又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明理释法,让原、被告换位思考,二人随后就赔偿数额展开了 “拉锯战”:被告从开始要求原告补偿10万,到8万,最后到7万,原告从开始的只愿给被告3万,到4万,到6万……眼看双方意见差距逐渐缩小,我不敢懈怠,抓住时机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如果被告2日之内从房屋搬走,原告就给被告7万元,钱先押在法庭,被告搬走、原告确认之后,钱再让被告拿走。原、被告一致表示同意,我立即组织双方签订协议,并督促双方着手履行各自义务。
    第二天,离婚心切的原告就将7万元交到了法庭,被告也开始整理搬东西,直到下班后,被告才打电话说东西搬完了,原告后打电话说确认被告搬走了……我一算,从接到案件到今天,已整整过去了20天,20天的辛勤付出终于得到了满意的结果!
    啥也不说,连夜加班!我们通知双方到场后,领钱、打条、领取调解书,有序进行。一起离婚案就在双方当事人的道谢声中,案结事了,圆满结案。目送原告如释重负的背影,我和同事们的心情也仿佛变得轻松了。
    “让被告想通了,主动搬走,以免将来双方再因为搬东西起冲突,即便是让咱们法院执行,也不太好执行啊!”
    “是的,我们把工作做在前边,加大调解力度,让当事人主动履行,也给我们执行团队减轻一点压力。有时候处理案件不单单只考虑判决,也要考虑以后的执行问题。”同事们的感叹说出了大家的共同心声。
    说句实在话,在目前“案多人少”的巨大办案压力和各项事务繁杂的现实面前,我们的法官要想让一件普通的案件得到案结事了的圆满结局,确实需要付出太多太多的努力和耐心,但为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定分止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正是我们法官的初心和使命吗?不正是因为我们坚守了这份初心,肩负了这份使命,有了同事们之间的密切配合及加班加点的忘我努力,才有了蒸蒸日上,群众越来越满意的人民法院吗?(任晓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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