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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不合谈离婚 财产变更遭阻碍

来源:河南经济报周末版 作者:蒋若菡 人气: 发布时间:2019-08-15
摘要:本报讯 许某萍与梁某强于2016年9月协议离婚,约定原登记在梁某强名下位于焦作市山阳区解放中路的一处房产,现归许某萍所有,梁某强应于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后10日内配合许某萍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至今两年多时间过去了,许某萍多次催促,梁某强均以种种理由
         本报讯许某萍与梁某强于2016年9月协议离婚,约定原登记在梁某强名下位于焦作市山阳区解放中路的一处房产,现归许某萍所有,梁某强应于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后10日内配合许某萍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至今两年多时间过去了,许某萍多次催促,梁某强均以种种理由规避,拒绝协助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许某萍将梁某强诉至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判令被告梁某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许某萍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梁某强并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后许某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向梁某强发出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要求其协助许某萍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梁某强以种种理由拒绝协助履行义务,总是拖延时间。承办法官作出对被执行人梁某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执行干警查明被执行人梁某强的住处,一早赶往目的地,将被执行人梁某强当场抓获,并送至拘留所。进行拘留前体检时,梁某强才知事情的严重性,慌了神。急忙要求立刻就协助许某萍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当日下午,梁某强协助许某萍顺利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此案顺利执结。
(蒋若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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