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一起离婚案件的被执行人,在数次使用以写下保证书的做法来逃避执行,最终被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予以司法拘留。 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段某某2015年工作时认识,2016年4月确定恋爱关系,同年8月登记结婚,2018年7月生育一女,段某某在婚姻期间与其他女性保持极亲密的关系,根本不顾及家庭及妻女,夫妻二人完全无法沟通,张某某向山阳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法院调解,段某某每月支付婚生女抚养费2000元,直至婚生女十八周岁止。2019年3月,张某某因段某某不履行义务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段某某数次立下保证书,悔过自己没有做好一个父亲,并保证每月会按时支付婚生女抚养费2000元,可是段某某从来都没有按照承诺履行过一分钱的抚养费,为此张某某对昔日的爱人失望透顶,希望执行干警能够采取强制措施。 近日,段某某再次被执行干警通知到法院,他分文未带却主动要求向执行干警写保证书,执行干警见段某某又准备使用以写下保证书的做法来逃避执行,便依法决定对段某某拘留十五日的处罚,让段某某能够真正认识到自己的过错,承担起应有的责任。(李奕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