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6年7月23日晚上,申请人李某在街上散步时,因被执行人蒋某车速过快,致使李某被剐蹭摔倒,右腿受伤,后在医院住院治疗15天。此事经交警大队认定蒋某全责,但因蒋某不配合调解,李某只好将蒋某诉至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经法院调解,最后由蒋某依法赔偿李某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4万余元。拿到调解书的蒋某没有按时履行自己的义务,李某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主办此案的执行干警在办案中发现,李某家境苦难,还有孩子正在上大学,于是一边为其申请司法救助,一边努力寻找被执行人。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老赖曝光台和执行网格员的帮助,终于发现了蒋某的行踪,于是执行干警立即驱车赶往蒋某家中。到达蒋某家中后,执行干警发现蒋某家中装修豪华,属于有履行能力。于是,执行干警耐心告知蒋某不按时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和积极主动的益处,最终,蒋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第二天一定会把执行款交到李某手中。 次日上午十点,蒋某拿着四万元执行款和执行干警一起,将款项送到李某家中,并对李某表达了自己的歉意,该起交通肇事赔偿责任纠纷案件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蒋若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