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是我国区域性整体贫困的集中区域,也是我国贫困人口相对集中、发展基础较为薄弱的地区。发展改革委地区司负责人说,“老、少、边、穷”地区能否脱贫致富,是我国能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一。 《规划》明确提出,要将精准扶贫与区域整体开发有机结合,整体规划,统筹推进,从着力改善区域发展环境入手,通过进一步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广泛开展跨区域合作和对外开放、加快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等途径和措施,着力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其中,在贫困村建设方面,《规划》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实施村级道路、饮水安全、生活用能、信息物流、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整治、社区服务体系、文化服务体系等建设,特别是要通过实施以工代赈等,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微型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打通“最后一公里”瓶颈制约,大幅度改善贫困乡村的生产生活条件,为贫困人口的稳定脱贫打下坚实基础。 另外,针对一些地区贫困群众“等要靠”的思想依然根深蒂固,发展生产不积极、争当贫困户很积极的现象,发改委地区司负责人说,引导贫困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规划》将坚持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活力作为重要原则之一。《规划》提出要创新贫困人口参与机制,鼓励贫困人口参与市场竞争,推动扶贫开发模式由偏重“输血”向注重“造血”转变。建立健全贫困人口利益与需求表达机制,不断提高贫困人口组织化水平,建立健全贫困人口参与脱贫攻坚的组织保障机制。
【延伸阅读】 4个扶贫专项规划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开展了有计划有组织的大规模开发式扶贫,先后出台4个扶贫开发规划。 1994年4月,国务院印发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年)》,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有明确目标、明确对象、明确措施和明确期限的扶贫开发行动纲领,明确提出,力争用7年左右的时间,到2000年底基本解决农村800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2001年6月,国务院印发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纲要明确提出,尽快解决少数贫困人口温饱问题,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巩固温饱成果,提高贫困人口的生活质量和综合素质,加强贫困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态环境,逐步改变贫困地区社会、经济、文化的落后状态,为达到小康水平创造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