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规划》是国务院确定的“十三五”国家级重点专项规划之一,也是指导我国“十三五”时期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行动纲领。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司负责人就《规划》进行解读。 《规划》与“十三五”规划无缝衔接 当前,贫困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最突出的“短板”,脱贫攻坚形势复杂严峻。截至2015年底,我国还有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832个贫困县和12.8万个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630万人。 《规划》提出到2020年,确保现行标准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脱贫,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12.8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有序摘帽,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好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发改委地区司负责人说,这是我国扶贫开发历史上编制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实现了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的无缝衔接。 《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及交通、水利、能源、教育、卫生、农业、林业、旅游等专项规划的衔接,继承和细化了“十三五”脱贫攻坚总目标,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按照约束性和预期性两种类型,细化设计了10项具体规划指标。同时,《规划》提出的重大举措、重大工程、重大项目,也与有关专项规划保持一致,确保《规划》能够落地实施。 分类施策,提出10项具体指标 发展改革委地区司负责人介绍,农村贫困人口致贫因素复杂多样。从大的方面看,一类是与生存环境和资源禀赋等自然条件密切相关的致贫因素;另一类是因病、因学、因无劳动能力、因综合素质等与个体条件密切相关的致贫因素。为此,《规划》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从产业发展脱贫、转移就业脱贫、易地搬迁脱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保护扶贫、兜底保障、社会扶贫8个方面实化细化了相关路径和措施。 《规划》从约束性和预期性两个方面提出了10项具体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包括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易地扶贫搬迁人口、贫困户存量危房改造率等5项,并明确指出,到2020年,563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脱贫,12.8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有序退出和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 预期性指标包括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农村集中供水率、义务教育巩固率、贫困户因病致(返)贫户数、贫困村村集体经济年收入等5项,并明确指出,到2020年,贫困地区农村集中供水率达83%以上,贫困县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3%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村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5万元以上。 解决“老、少、边、穷”区域性整体贫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