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或将立法预防职务犯罪,在公共投资重大项目等领域进行职务犯罪预防。9月26日,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关于《河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审议修改情况的报告。
条例草案明确了我省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在以下重点领域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对财政预算资金、公共资金、财政性专项资金、收费和罚没款等各类资金加强监督管理,定期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对公共投资重大项目、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等项目依法进行招投标或者拍卖;对本省金融业务、金融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定期开展审计监督;在工程建设领域和政府采购、药品及医疗器械采购等市场依法实施廉洁准入、退出机制和失信惩罚制度;加强土地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保障、教育、涉农等其他重点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
据悉,今年5月,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由一般工作部署向依法规范推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制定《条例(草案)》是必要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
本次修改参考了多省条例的部分文本结构和内容,对部分章节的进行了调整,以及关于检查机关预防措施分类别问题。此外,还作了一些文字和技术方面的修改。
《条例(草案)》将由常委会进行第二次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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