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岳国庆 通讯员 刘新霞)今年以来,濮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统领,创新思路,狠抓落实,谋划提出了“12345”(即围绕进一步提升全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一个目的,集中两个月的时间,分动员部署、对标提升、检查验收三个阶段,采取健全完善生产经营资格数据库、建立企业及监管信息公示栏、加强企业生产经营规范化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四项措施,强化压实责任、科学安排、督导督查、营造氛围、守住底线五项要求)的工作思路,对准全市30962家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凝神聚集发力,全面提升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
一是周密部署,实现提升工作组织科学化。2015年,濮阳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进一步提升全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水平是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需要,是提升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的需要,是助推全市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的需要,濮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经过充分实地调研、反复讨论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把“抓好标准提升,规范企业生产经营”作为2017年四项重点工作之一扎实推进。5月中旬,制定了《进一步提升全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水平实施方案》和《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提升标准汇编》,6月15日召开了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水平工作会议,对标准提升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二是严格措施,实现提升工作标准规范化。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管理办法、药品GMP/GSP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标准规定,以濮阳市食品安全溯源监管综合平台为依托,进一步完善237家食品生产、12298家食品经营、6742家餐饮服务、29家药品生产、651家药品经营、3558家药品使用、11医疗器械生产、896家医疗器械经营、2家化妆品生产、6538家化妆经营主体的信息化监管档案,建立统一共享的监管单位基本信息数据库。要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有“食品药品监管统一标识”、统一标准的企业及监管信息公示栏,做到生产经营资质、质量安全承诺、规范管理制度、监管人员信息、投诉举报电话“五公开”。执法监管人员督导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做到依法经营、文明经营、诚信经营,切实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升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规范化水平。
三是科学安排,实现提升工作成效具体化。把标准提升工作与全市“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三项创建工作、案件查办集中行动、宣传教育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统筹谋划,协调推进,确保全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落实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规范和提升标准要求,做到悬挂统一信息公示栏、设施设备齐全、生产经营场所布局合理、门店标牌规范、产品分类合理、物品摆放整齐、环境卫生整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氛围浓厚等,按时完成标准提升工作任务,生产经营水平明显提升。
四是依法行政,实现提升工作监管效能化。按照“四个最严”要求,落实“网格化”监管机制,强化“一制两化”(监管责任制,执法规范化、法制化)工作措施,深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压实监管责任,依法对辖区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全面排查,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非法购进、非法添加、挂靠走票、违规标注、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做到清正廉洁,廉政执法,依法办案,坚决守住食品药品安全和干部队伍安全两个底线,树立食药监管部门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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