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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的“不满意”不会因牌匾“丢失”而消失(2)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肖怀中

作为其上级主管部门,看到下属获得不满意单位的匾牌并且丢失时,也不能怒火中烧大发雷霆,而应该分析出现问题的客观原因,从支持其工作、转变其作风的角度给予适度解决。当然,关键还是要从中窥探到督促下属单位积极、有效履职的契机,指导并敦促其知耻而后勇拿出整改措施,因地制宜地积极整改,更好的为人民群众履好职、尽好责,用实际行动让群众欣然地竖起满意的大拇指,从而去掉不满意单位牌匾中的那个字。

总之,一个单位工作的好坏,人民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上。所以,不仅是小壕兔交警中队,就是那些获得了满意单位匾牌的单位,或者说是没有接受测评的单位,都应该以这块不满意单位牌匾为戒,反思一下自己在日常工作中是否真正地维护好了群众利益、履行好了自己职责,从而针对不足自我加压、自我改正,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以扎实的作风服务于民,从而在群众心中永远挂一个满意”“拥护”“欢迎”“高兴的匾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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