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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要保留和完善,不应该与发展学生特长对立起来,还是应该保留适当的通道。”文新华建议教育部要加强制定、下发具有法律效力的统筹性文件,“而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其次,教育主管部门要完善政策设计初衷,并加以引导,缩减人为干预较强的项目,比如优秀学生、三好学生等,将加分集中到基础学科和新兴学科,规范省级以上的竞赛科目。对政策性加分,应突出国家利益,而对于少数民族类加分则要慎重考虑,建议逐步减少。
文新华说,在制定政策以及执行程序层面,要合法、公开。他还建议,这一类的加分政策制定程序应由政府提案,交由各地人大审议通过,以反映最广泛的民意,增强政策的法律效力。而政策执行过程,除了涉及国家机密、重大利益的,其他的均要“晒到阳光下”。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分析认为,中考加分“瘦身”已成为必然趋势,但关键在于探索有效的综合评价体系与选拔方式。
“综合评价体系应该具备多主体且专业的特点,不是单一的行政主导。”储朝晖说,用加分评价综合素质的体系是政府包揽、一把抓模式,“要求全国的学校都按照 模式来评价,跟分数一样,仍然是应试教育。”储朝晖提议放开综合评价的权利,由选拔学校自行评价,“事实上,学生综合素质没法折合成分数。”
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吴颖民同样认为,学生综合素质用加分来衡量有点“说不清楚”,比如一名三好学生参与了大量的社会公益活动,最终获得5分,但这个得分也 并不能证明做好事的真正价值。吴颖民说,这种加分相反会有不好的导向作用。“其实可以让录取中考生的高中学校自行评价学生综合素质,具体到学生的选拔环节 上,可以有所侧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