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积极响应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号召,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的职能作用,宝丰县司法局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社区矫正工作。
会上,为严格防止社区服刑人员两会期间参加黑恶势力活动,要求各司法所:一是对本辖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梳理,重点关注涉及“行凶作恶、暴力催债、涉黄涉毒、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二是开展一次对重点人员的排查,建立台账,并深入社区服刑人员家庭、工作单位、所在社区进行走访摸排,对重点人员开展一次个别谈话;三是通过手机定位等信息技术手段,准确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实时行踪,加强手机定位管理,一旦发现越界、关机、定位异常等情况立即进行查验,并作出相应处置;四是严格按照平顶山市“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信息情况报告规定,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切实做好突发事件、重大舆情信息上报工作,全方位推动社区矫正战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有效开展。 二、深入基层,点验教育。为确保全县社区矫正监管安全、持续、稳定,宝丰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公室针对全县在册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开展不定期的集中点验和训诫教育活动,集中点验由局社矫办指定点验位置和时间,对各所在册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点名、签到、核对身份证,并拍照留存。点验活动前对社区服刑人员强调点验的目的和意义,组织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点验后,又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训诫教育,要求所有社区服刑人员务必做到:一要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相关法律规定,增强服刑意识,服从司法所管理,按时进行日、周、月报告,积极参加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二要严格遵守请销假相关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辖区;三要明确在矫服刑意识,珍惜机会,时刻警醒,争取早日融入社会;四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及时向局社矫办提供涉案线索、深挖余罪,争取立功表现;五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黑恶势力活动,遇到不法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公安机关依法解决,并将情况上报司法局;六严禁参与黄赌毒活动,严禁酒后驾车;七无重大特殊事项不准请假外出;八定位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严禁出现人机分离情况。 三、服从管理,成效显著。通过近段时间的检查督导,目前为止,全县所有在管社区服刑人员共235人,都能听从指挥,服从管理,无一涉黑、涉恶等情形出现,且无一脱管、漏管、虚管现象的发生,进一步增强了社区服刑人员的在刑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宝丰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