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长田间“坐堂” 当庭调解皆大欢喜
来源:河南经济报周末版 作者:刘兵伟 任柯 人气: 发布时间:2017-12-14
摘要:本报讯 12月6日,汝州市人民法院院长杨长坡在汝州市庙下镇神沟村委会院内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参加庭审的除审判人员及双方当事人外,还有当地领导干部及村民数十人参与旁听。 2012年农历前4月6日,被告李某、霍某向原告王某借款10万元,约定月
本报讯 12月6日,汝州市人民法院院长杨长坡在汝州市庙下镇神沟村委会院内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参加庭审的除审判人员及双方当事人外,还有当地领导干部及村民数十人参与旁听。
2012年农历前4月6日,被告李某、霍某向原告王某借款10万元,约定月利率2%,每三个月付息一次,如超过期限15天不付息则按2.1%计息。二被告收到款后,没有按照约定向原告支付款项。原告诉至法院。
杨院长在审理过程中,明晰双方法律关系,总结出双方的争议焦点在于利息应如何支付。双方通过对证据举证和质证,对有效证据和事实予以当庭确认。被告同意支付本金十万元,但是不同意按约定的2.1%继续支付。在法庭调解阶段,杨院长向被告释明相关法律在利息支付方面的规定,同时从法律基本原则方面对被告晓之以理,告知被告不按期归还利息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杨院长指导原告对被告的还款期限予以适当让步。经过几轮调解,双方当事人在杨院长主持下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法庭审理圆满结束。
此次庭审是一堂生动的普法课,通过此次庭审,一方面为今后法院案件的审理起到了标准示范作用,另一方面也使人民群众对民间借贷纠纷方面的法律知识有了更深的了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示范效果。(刘兵伟 任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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