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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举砖致兄伤 法理不容亲情殇

来源:河南经济报周末版 作者:王永波 人气: 发布时间:2017-09-06
摘要:自家兄弟本应相亲相助,却因经济纠纷怨气冲冲;本可一家人坐下来好好调解,却拿起砖头暴力相向。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不理智的行为换来的就是亲情不在,法理不容。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决被告人杨某辉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自家兄弟本应相亲相助,却因经济纠纷怨气冲冲;本可一家人坐下来好好调解,却拿起砖头暴力相向。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不理智的行为换来的就是亲情不在,法理不容。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决被告人杨某辉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据悉,被告人杨某辉与被害人杨某是堂兄弟关系。2012年,两人伙同他人共同经营挖掘生意,后双方发生矛盾,被告人杨某辉由此心生怨恨。2016年2月,被告人杨某辉与其堂哥杨某一同给本家奶奶上坟后,走到村部南村中一南北巷道时,被告人杨某辉从路边捡起一砖头将其堂哥杨某头部砸伤。经鉴定,被害人杨某脑挫裂伤、头皮裂伤、头皮血肿、右肩袖损伤、左大腿软组织损伤、嗅神经损伤,损伤程度被评定为轻伤一级。案发后,被告人杨某辉逃离现场,躲在外地打工。被告人杨某辉一逃了之,家里的长辈却为此事操碎了心,其父亲屡次委托其他长辈到被害人杨某家中调解,因家庭条件无力承担赔偿费,加上被告人杨某辉外逃,不能取得被害人的原谅,致使调解无法完成。2017年4月10日,被告人杨某辉到公安机关投案,同年4月25日被逮捕。
    灵宝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某辉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杨某辉主动到案,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杨某辉向承办法官坦言自己不懂法,没考虑后果,现在后悔莫及,不但受到法律的惩罚,而且也无颜面对家中长辈。早知今日,何必当初,被告人杨某辉的惨痛教训再次提醒广大群众,生活中不仅要学法、懂法、守法,与人相处更要有一份谦让、宽和的心态,这样才能给亲人、朋友一份放心,给家庭一份安心,还社会一片安详之象。(王永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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