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丈夫被车撞伤,这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我代我丈夫来起诉。”4月18日上午,一位自称是维吾尔族的女子带着弟弟来到灵宝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要求立案。 该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官接过其手中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边看边问的亲切交流中,了解到该女子及其丈夫和弟弟来自新疆阿拉尔市,均为维吾尔族。2016年三人来到灵宝,以卖烤馕为生。2017年3月12日晚,其丈夫步行回住处,路上被陈某某骑电动三轮车撞伤,经灵宝市交警大队认定,陈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因赔偿事宜达不成协议,现提起诉讼。 法官得知该女子对法律不了解,连基本的起诉状都没有准备,遂立即启动绿色通道,遵循立案登记制度,引导其到当日在诉讼服务中心值班的援助律师为其书写民事诉状,并帮其复印相关诉讼材料,顺利办完立案手续。随后,法官对该女子及其弟弟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详细作了解疑释惑。姐弟二人对法官的真诚服务十分感激:“法官待我们像家人一样,真是没想到,太感谢你们了!”最后,姐弟二人要请法官吃饭,被法官婉言谢绝。 今年以来,灵宝法院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不断强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推行人性化司法便民措施,开通绿色通道,对涉少数民族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平等地保护各民族群众合法权益,有效化解当事人之间矛盾纠纷,维护全市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宋清波 张生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