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30日下午,一阵激烈的吵闹声打破了灵宝市人民法院尹庄人民法庭办公室的平静,原来是案件当事人赵某酒后大闹法庭,并打伤法庭工作人员。 原告卢某与被告赵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尹庄法庭在审理该案期间,决定于当日下午组织原、被告当事人到法庭进行调解。下午14时40分,赵某酒后来到法庭,并在楼道里高声喧哗,法庭工作人员对其予以制止。后赵某在法庭办公室对原告进行人身威胁,法庭工作人员严厉制止其行为并告知其应遵守法庭秩序,但赵某借着酒劲非但不听劝阻,反而辱骂、殴打法庭工作人员,其行为严重妨害了民事诉讼正常秩序。 为捍卫法律的严肃性,严厉打击不听从司法工作人员劝阻、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灵宝法院遂依法对赵某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罚款10000元的处罚决定。目前,赵某已被送司法拘留。(席静 李艺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