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心感悟崇法尚德文化气息 匠心打造司法为民服务平台
——漫步灵宝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文化长廊有感 灵宝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管理和运行模式以及亲民、便民的典型做法,曾于2013年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命名为“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示范单位”。成为“全省示范”以来,灵宝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创新诉讼服务模式,更好地满足群众司法需求。为使诉讼服务工作更接地气、更有实效,2016年9月,灵宝法院开始对诉讼服务中心进行重新设计升级改造。改建后的诉讼服务中心坚持以司法为民为核心、以便民服务为起点、以群众满意为方向的原则,突出人文司法,总面积约1300余平方米,共设九大工作区域,8个业务窗口,20余项诉讼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全方位、多层次、方便、快捷、高效”的诉讼服务。 走进灵宝法院诉讼服务大厅,顿觉眼前一亮,窗明几净,诉讼“一站式、零距离”服务给人留下深刻的亲民印象,便民、公开、快捷的硬件建设和软件服务,让人感受到情法交融的温暖。尤其是大厅内的“灵宝法院文化长廊”,以诉讼服务为依托,以《道德经》文化为内涵,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法院首家以法律和道德文化融合打造的文化长廊,为作为道德文化之源头的灵宝法院与作为司法鼻祖诞生地的山西洪洞法院联袂打造“中国法德文化高地”奠定了坚实基础! 灵宝市位于秦晋豫三省交界处的豫西边陲,素有“黄金之城”、“苹果之乡”、“道家之源”之美誉。古代思想家、哲学家老子在函谷关著成号称万经之王的《道德经》,反响海内外。为大力弘扬《道德经》中的崇廉、尚俭、务实、为民思想,灵宝市人民法院充分挖掘《道德经》丰富的文化内涵,匠心打造“灵宝法院文化长廊”。 该文化长廊由“法院文化”、“道德文化”、“诚信文化”和“廉政文化”四部分组成,突出老子道德文化、突出灵宝法院文化、突出悟道修德、突出廉政特色。旨在着重解读老子思想和廉政思想,使人们更加深入了解《道德经》的蕴意及其文化精髓。 “法院文化”主要是指灵宝法院匠心独具的系列文化,函括灵宝法院院训、精神、院歌、工作标准以及“争当全国优秀法院、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的奋斗目标。其中灵宝法院院训和精神,均典出《道德经》相关篇章,彰显了灵宝法院文化的丰厚底蕴。 “道德文化”贯穿“灵宝法院文化长廊”始终,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指导思想,感悟《道德经》之精华,剖析其朴素的唯物主义辩证法思想,无为而无不为的治国方略,为而不争,贵柔处下的处事原则,正面解读《道德经》对中华文化的影响及其在世界文化中的地位,侧面聆听中外名人大家对《道德经》的褒誉之言。一同追寻圣哲足迹,领悟宇宙大道,品味人生哲理,为民、为院、为己,都将大有裨益。 “诚信文化”思源于《道德经》中的“轻诺寡信”、“多藏厚亡”等成语典故,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家、社会和个人三个层面,注入婚姻法、继承法、民法等法律常识,警示和惩戒失信行为,引导人们不要轻易许诺,一旦许诺就要认真践行,以免诉争。 “廉政文化” 。以灵宝法院独创的“灵法十廉”为开篇,采撷《道德经》“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知足不辱,知止不殆”等治国、治家、治院、治学、修身之典语,译注释诠,以感染启迪干警心智。同时举列夏朝的关龙逄、东汉名臣杨震、明代大臣许进、清代进士薛书常等灵宝历代将相名人崇廉奉廉之典故,以育今人。 “秦岭之北,黄河之南,金城灵宝,历史久远……”,位于该院诉讼服务大厅外南墙面的“灵宝法院赋”,是该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赵江波同志历时十年呕心沥血之作,为灵宝法院平添了浓厚的文化色彩和精神境界。该赋全篇分为六个段落,详述了灵宝法院自建院以来的艰辛历程和灵宝法院司法为民的崇高情怀,以此激励全体干警牢记使命,坚定信念,勇于担当,传递司法温情。 灵宝法院文化长廊以“道通古今,德润人心,法安天下,智慧人生”为主旨,站位高远,立意新颖,开创独具灵法特色的法德文化先河。文化长廊的建成投入使用,是灵宝法院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一大亮点,标志着灵宝法院独居风格的文化体系初步形成,灵宝法院廉政教育又添新阵地,对于修德养廉,提升自身素质,提升法院形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