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公民价值准则深入人心,多举措推进诚信建设,在全院营造一种“人人讲诚信,时时守诚信”的良好氛围,引导全院干警见贤思齐、守信践诺,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全员学习教育,树立诚信理念。该院通过专题学习教育、专题道德讲堂、典型事迹报道、先进人物宣传等形式,在全院营造一种“人人讲诚信,时时守诚信”的良好氛围,引导全院干警见贤思齐、守信践诺,提高群众满意度,带动全社会各行各业形成人人讲文明、讲诚信的良好风气。
发挥审判职能,促进诚信建设。近年来,漯河中院始终坚持将诚信理念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在立案阶段即告知当事人须诚信诉讼,在审理中严把证据事实关,提高司法公信,以公信促诚信。坚持开展判后答疑、案件回访制度,消除当事人对案件判决的疑虑,促使当事人诚实守信,自觉履行判决义务。采取“零容忍”态度,对通过虚假诉讼掩盖失信的行为坚决加大惩罚力度。
加强执行工作,维护诚信建设。该院全力以赴,迎难而上,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用足用好失信被执行人录入平台系统,做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实时更新与发布。定期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数据报送发改委,由发改委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进行“一对一”通报,纳入“诚信红黑榜”;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要求相关单位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格。
加强法治宣传,弘扬诚信建设。该院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以新闻报道、业务评论等形式宣传诚信理念,打造诚实守信的先进典型并广泛宣传,引导干警见贤思齐、守信践诺。针对性地选取赡养抚养、民间借贷、拖欠工资等贴近群众生活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审判,以此推进社会诚信宣传教育,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推动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提高法律宣传的覆盖面,引导和提升社会各界的诚信法治意识。(马国欣 弯嘉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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