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灵宝市人民法院巧妙运用诉讼保全措施,成功了结了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2019年9月7日18时许,闫某驾驶货车在灵宝市焦村镇沟东村路段时,与前方同方向行驶的杨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碰撞,造成杨某孙女受伤。经交警大队认定,闫某负该事故全部责任。但闫某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为伤者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用之后,不愿再支付医疗费用。多次协商无果后,杨某向灵宝法院提起诉讼,并在得知自己享有诉前保全的权利后,向法院提交了扣押闫某车辆的申请。
收到申请后,灵宝法院保全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审查申请人的诉前保全申请材料, 依法裁定扣押被申请人闫某名下的货车。随后与闫某取得联系,告知其应抓紧处理,否则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在干警告知和劝说下,闫某有了协商解决纠纷的意愿,保全组抓住这一好时机,积极协助双方进行诉前协商。
为防止“节外生枝”, 工作人员带着杨某、闫某到法院立案庭调解中心签署调解协议。经过保全组与调解中心工作人员积极配合,耐心为其做工作,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闫某当场支付28000元,剩余10000元按协议分期履行。达成一致后,杨某申请解除了保全措施, 当事双方均表示满意。
灵宝法院保全组负责人表示,诉前保全是案件审理的重要环节,可有力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有效促成民间矛盾纠纷的化解,大大节省司法资源。下一步,保全组将不断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驾护航。(刘飞 光鑫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