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王法官,没有你们中间所做的努力,案件不可能执行的这么好,我们全家都很满意!”2019年端午节前夕,在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阎某握着王磊法官的手连声致谢。 化工厂“三废”排放惹官司 阎某的家与被执行人灵宝市某化工公司的生产车间相邻,该公司在生产经营期间排放的废气、废水、废渣及扬尘、噪音,严重影响着阎某和家人的生活。后全家不堪忍受,于2008年搬离原住所,到灵宝市解放路租房生活,截至2017年,阎某共支出房屋租金27万元。2018年3月12日,阎某一纸诉状将该化工公司告到灵宝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化工公司赔偿阎某经济损失15万元。但判决生效后,该公司迟迟不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法官耐心调解,达成“以物抵债”协议 灵宝法院执行四组对这起涉及环保的案件高度重视,在向化工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无果的情况下,第一时间冻结了该公司的股权并查封地磅一个。执行法官王磊在实际调查中了解到,该公司目前处于歇业停产状态,资金确实比较困难,但得知该公司积存有一定数量的某品牌酒。结合这一实际,王磊多次在双方之间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化工公司向阎某支付九万元现金,其余标的款用酒来以物抵债。 冒酷暑现场监督,协议履行案执结 “王法官,这么热的天,你还亲自来督促,真是费心了!”端午节前,为了督促和解协议尽快履行,在协议签订第二天,法官王磊一行就冒着高温来到化工公司仓库,现场监督该公司将某品牌酒如数交付给阎某,让阎某非常感动。 “考虑到该案实际情况,我们没有简单实施强制执行,而是采用温情执行的办法,释法说理,打动双方进行和解,实现了社会稳定与司法威严相统一的良好效果。”案结事了后,王磊得出了这样的办案心得。 在 “基本解决执行难”执行攻坚阶段,灵宝法院执行法官不辞辛苦,克服困难,多次通过耐心调解促成了一个个和解协议,切实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司法理念,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陈龙 马秀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