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在对乡镇社区矫正工作检查监督中发现存在个别在矫人员难以联系、组织学习流于形式、矫正小组作用发挥薄弱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更加规范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该院及时向该县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进行认真整改。 据了解,该份检察建议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的整改建议,要求社区矫正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法治教育,提高社区矫正人员的法律意识,发挥社区矫正小组的监督协助作用,使用健全固定和动态监管相结合的方法,不断强化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规范执法。 郜宁同志强调指出:公开送达检察建议,是贯彻最高检“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检察改革理念,增强检察建议刚性监督的有效举措,今后要通过检察建议这一方式,与司法行政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协作、相互监督,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吕毅同志表示对检察建议诚恳接受,并感谢检察机关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监督、关心和支持。针对存在问题的整改,吕毅同志说:要提高认识,检察建议对问题找的准,切合矫正工作实际,将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针对问题举一反三、找准原因,继续加大排查力度,做到规范履职、依法矫正。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奠定基础。要强化整改,针对问题进一步梳理归类,归口归人整改。要求各司法所必须提升责任意识,抓好周休日、节假日这个敏感点和薄弱点,在监管上创新管理措施,在教育上完善制度方法,认真扎实的做好社区矫正各项工作。 最后,郜宁同志还查看了社区矫正中心监控大厅、报到登记大厅和心理咨询室。(延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