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互联网支付等方式逐渐增多。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也逐渐成为日常支付的方式,该类账户,也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属于法院可执行的被执行人财产范围。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果断亮起执行利剑,对多名被执行人的该类账户采取了执行措施。
2018年6月份,灵宝法院受理了方某申请执行张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于被执行人张某长期在外打工,经过司法网络系统查询,未发现其银行账户有存款。2018年8月份,经再次查询后,发现其财付通账户中有8000余元,便及时下发冻结裁定书,并委托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向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送达相关材料,并成功实施冻结。得知情况后,被执行人张某从外地赶回,及时和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促进了案件的顺利执行。
今年以来,灵宝市院执行过程中强调果断采取限制高消费、悬赏、搜查、查封、扣押、拘留、罚款各种强制措施打击老赖,并对多名被执行人的虚拟财产账户采取了冻结、划措施,有力的促进了执行工作的正常进行。
法官提醒:
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中的资金,也是被执行人的财产,属于法院可执行的被执行人财产范围。那些心存侥幸耍“小聪明”的“老赖”要注意了,如果有能力执行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将面临法律制裁;情节严重的,将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 (王一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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