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汝州市群众艺术馆”被河南省文化厅确定为河南省汝州曲剧非物质文化遗产示范传习所。仪式上,市文广旅局党组书记张志强宣读了《河南省文化厅关于公布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示范展示馆和示范传习所名单的通知》;市文广旅局局长李玉政把省文化厅授予的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示范传习所牌子授予市群众艺术馆,并对群众艺术馆曲剧传习所对传承和发扬汝州曲剧工作给予了肯定和赞扬。
汝州市是曲剧故里,曲剧作为汝州市的一张名片,是河南省第二、全国第八大剧种,2005年被列入国务院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5年9月,汝州曲剧被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列入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017年9月,省文化厅开展“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习示范馆”评选工作,经过省文化厅组织考察、研究,最终确定“汝州市群众艺术馆”为河南省汝州曲剧非物质文化遗产示范传习所。市群艺馆馆长赵志勇表示,群艺馆非常重视曲剧传习所工作,给传习所安排了排练教室、艺术展厅、录音棚、表演舞台、服装、音响等传承场地及设施,使汝州曲剧在这里能得到充分的传承和发展。 (汝群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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