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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举行“3·15”大型广场宣传纪念活动

来源:河南经济报周末版 作者:王宏涛 李卫华 人气: 发布时间:2018-03-27
摘要:本报讯 3月15日,漯河市工商局、漯河市消费者协会和漯河日报在市区昌建文化广场举行了以品质消费,美好生活为主题的大型广场宣传纪念活动。按照工商局市局统一部署,召陵工商分局局长王富刚,班子成员孟素平、王秀珍带领20名同志参加此次活动。 在活动现场,
        本报讯   3月15日,漯河市工商局、漯河市消费者协会和漯河日报在市区昌建文化广场举行了以“品质消费,美好生活”为主题的大型广场宣传纪念活动。按照工商局市局统一部署,召陵工商分局局长王富刚,班子成员孟素平、王秀珍带领20名同志参加此次活动。
  在活动现场,召陵工商分局陈列了关于假冒伪劣商品对比等宣传板,布置了12315咨询台。咨询台展示有六神花露水、山西陈醋、脉动饮料和苏泊尔电饭煲等假冒伪劣商品,设有投诉、咨询受理点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同时工作人员向市民发放新《反不正当竞争法》解读、识别微商传销诈骗手段等消费维权资料,并通过识别现场假冒伪劣产品和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等方式,耐心向群众提供咨询服务。
        活动中,漯河市副市长吕娜,工商局省局、市局领导在召陵工商分局局长王富刚的陪同下视察了现场活动开展情况,在咨询台前仔细了解展出的假冒伪劣产品,对此次宣传纪念活动表示了肯定。
         此次“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现场,召陵工商分局共提供咨询100人余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受理投诉5件,树立了良好形象。在以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创新维权机制,全面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能力和水平。
         同时,召陵工商分局各工商所也在各自辖区设立了315消费维权咨询台,并在农贸市场等地张贴悬挂宣传横幅10余幅、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要求商户在经营中保证商品质量,坚决杜绝假冒伪劣商品的同时及时、快速解决消费争议,积极主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使辖区更多的居民了解消费者所拥有的权利,进一步引导大家合理科学消费,营造了良好氛围。( 王宏涛 李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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