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禽类食品安全监管,11月14日上午,濮阳市召开加强禽类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自即日起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禽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以各类禽类养殖场、屠宰加工场、集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各类鸽子楼、炖鸡城、烧鸡店、啤酒鸭店等)为重点对象,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为重点区域,组织各级农业畜牧、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集中监管力量,加强协调配合,对禽类养殖场、屠宰加工场、禽类加工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 会议强调,在摸清底数、掌握实情的基础上,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健全监管档案,区分风险等级,进一步强化禽类食品安全监管。要坚持问题导向,把握关键环节,切实加大隐患排查和案件查办力度,在全市迅速掀起打击禽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高潮。对于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开办屠宰加工场、出售(运输)未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禽类及其制品、餐饮服务单位使用未经检验检疫或来源不明的禽类及其制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同时,切实加强行刑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对重大、复杂案件,公安机关要提前介入,追踪溯源,快查快办,保持打击禽类食品安全犯罪的高压态势。 就开展好此次禽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会议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强化监管责任,扎实做好禽类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二是严格落实责任。各县(区)和市直监管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细化任务,分解责任,狠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格局。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各级政府食品安全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督导检查,狠抓各项任务落实。专项整治期间,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将适时组成督导组,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会议印发了《濮阳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禽类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对此次专项整治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岳国庆 刘新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