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郭书峰 通讯员 陈闪闪)汝州市煤山街道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电代煤”、“气代煤”工作开展,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9月1日晚,在机关501会议室组织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辖区内2017年供暖“电代煤”、“气代煤”专项补贴标准及资金发放工作,街道班子成员、各社区(村)第一书记、相关科室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传达了市政府关于2017年供暖“电代煤”、“气代煤”专项补贴标准及资金发放的有关要求,宣读了《煤山街道2017年供暖“电代煤”、“气代煤”专项补贴标准及资金发放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补贴资金的发放范围、发放时间、发放标准、发放流程等,并对相关社区(村)供暖“双替代”户数进行了分配。 会议要求,各社区(村)要依照办事处下发的供暖“双替代”专项补贴标准及资金发放办法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补贴发放工作中的入户调查、三方确认、组织实施、验收结算补贴四个流程的具体要求,紧扣时间节点,迅速组织人员开展入户宣传、调查摸底、调查登记表及户、社区(村)、街道办事处三方审核等工作,在完成“电代煤”、“气代煤”改造并验收合格后,对登记在册的采暖用户给予补贴。 据了解,煤山辖区符合发放范围的主要涉及望嵩、西东、骑庄、肖庄、葛庄等5个社区(村),市政府分配名额共计2000户。该补贴是针对2017年1月1日-2017年9月30日内购置的“电代煤”、“气代煤”取暖设备,每户标准为300元,补贴资金发放时间为2017年10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