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虞城县稍岗镇党委、政府为切实抓好“双违”治理工作,有效遏制“双违”现象发生,规范乡镇建设。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抓好“双违”治理工作的指导精神和安排部署,严格要求有关部门要以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为高起点,以保护耕地、规范建设秩序为落脚点,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形成上下齐抓共管、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良好局面,充分认识“双违”整治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双违”治理工作,并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出“双违”治理工作具体实施措施。确保全镇建房规范有序。 一、强化宣传,提高认识。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宣传“双违”治理有关法律法规及“双违”治理工作的政策和要求等,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认识,强化“双违”治理的宣传。同时,坚持“机构不撤、人员不散、力量不减、工作不松、手段不软”的原则,继续保持“双违”治理的高压态势。 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管。与各村支部书记、包村干部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各支部书记为本村制止违法占地、违法建房行为第一责任人,包村干部为直接责任人,切实保证“双违”现象不在本村发生。与电所及电工签订目标责任书,强化用电监管,从用电环节上有效遏制“双违”现象的发生。强化日常巡逻,坚持镇村两级日巡查制度,村建办工作人员和村干部必须坚持每天巡查,要有巡查记录,严防突击违规违法建房。 三、加大力度,严格整治。对建房手续严格按照建房有关手续要求,对申报手续进行研究审批。同时,对排查出的违规占地户,有关部门依照法律程序,下发整改通知,该拆除的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政府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强制拆除。 四、建立快速反应工作机制,经常组织联合执法。接到举报、交办或日常巡查中发现违法用地或违法建设行为后,及时派出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制止,下发停工通知,封存现场的建筑工具及材料,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垫平施工基槽,并做好调查笔录、现场勘测等取证工作;及时函告供电、供水部门停止对违法建设工地供电供水;供电、并拆除计量设备。对拒不停止施工或不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拆除违法建筑的,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机械和本镇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予以强制拆除,铲除违法建筑基础,垫平违法建筑基坑,清除建筑废料,恢复土地原状。(闫建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