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卫东区“大督查、大整改”活动力促“大成效”
本报讯 (记者郭世清 通讯员田秀忠)记者7月19日从平顶山市卫东区创建办获悉,在该区开展的“大督查、大整改”活动首月观摩评比中,区政府对获得前两名的东安路街道和建设路街道分别奖励10万元和5万元,而对最后两名申楼街道和北环路街道则分别罚款5万元。 为有效改善环境质量状况,巩固全国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促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卫东区整合区创建办、区攻坚办、区监察室等督导力量,又从全区优秀后备干部中抽出人员,共组成5个督查组,在全区开展“大督查、大整改”活动。该活动本着“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的原则,对全区14个街道逐一“过筛子”,督查组对于查出的问题,第一时间上传至相关微信工作群,街道将及时整改并予以反馈,督查组还对督查出的所有问题后逐一进行“回头看”,如果仍未整改到位,将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进行问责。 据介绍,在“大督查、大整改”活动中,将开展“两周一观摩、半月一排名、一月一奖惩”,围绕大气污染治理、黑臭水体治理、环境卫生保洁、市容秩序维护、环保宣传发动等环境治理攻坚开展集中观摩活动,推进环境治理精细化、全面化、常态化。 针对观摩中发现的问题,该区攻坚办逐一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标准,有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现场进行表态;针对整改有难度的,现场办公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牵头领导和部门共同整改。区创建办会同攻坚办汇总集中观摩情况、区领导带队督查情况、各专业督查组日常督查以及随机暗访情况,每月对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评出好、中、差三个等次。对被评为“好”的街道财政奖励10万元,对被评为“好”的区直部门奖励2万元;对被评为“差”的街道财政处罚5万元,对被评为“差”的区直部门处罚1万元,一次差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两次差评,给予黄牌警告,区纪委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三次差评,报请区委研究进行组织处理。 为强化责任落实,卫东区四大班子领导带头作表率,除参加每两周一次的集中观摩活动外,每天的带班区领导还要在早上和晚上进行现场督查,每名县级干部作为分包街道的第一分包人,加强对街道环境治理工作的指导督促。卫东区各单位成立工作组,深入到分包联系的村、社区,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各牵头单位履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责任,把行业环保当作主业来抓,充分发挥协调督查作用,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执行环境网格化监管,将区域内所有企业、主次干道、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全部纳入环境污染治理网格化管理。 “通过‘大督查、大整改’活动,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对环境治理攻坚在思想上真正重视起来,各牵头单位与街道的职责得以明晰,发现并解决了个别职能部门的监管盲区问题,辖区内的环境状况与前段相比有了很大提高。”卫东区副区长李哲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