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世清 通讯员 张亚楠) 为贯彻落实汝州市《关于印发汝州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汝政办[2016]217号)文件精神,汝州市残联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与民政、财政等部门紧密结合,扎实开展“两项补贴”工作。
该项工作由乡(镇、街道)政府社会救助窗口受理申请;乡(镇、街道)政府进行初审;市残联对残疾人信息进行复审;市民政局对申报资料及低保户进行审定;报财政部门对补贴资金进行审批。相关单位全力做好残疾人申请受理,做到“应补尽补”,确保“不漏户、不漏人、不漏报”。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月人均补贴标准不能低于60元。
目前,汝州市已为符合条件的5013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128.83万元;7542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资金208.164万元,有效的改善了残疾人家庭的生活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