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郭世清 通讯员 王晓利 陈跃峰)近日,记者从汝州市财政局获悉,汝州市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成效显著,获得省级扶贫奖励资金700万。 2019年2月,汝州市作为平顶山市唯一的非贫困县(市)代表河南省接受国家2018年度脱贫攻坚工作省际交叉考核。同年3月,汝州市再次代表平顶山市接受河南省2018年度扶贫资金绩效考评。6月,河南省财政厅和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公布2018年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平顶山市脱贫攻坚成效考核获得“好”的等次,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获得“优秀”等次。河南省财政厅下达扶贫专项资金,根据预算安排,汝州市获得2018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奖励资金700万元。 作为扶贫资金管理第一责任单位,汝州市财政局与市扶贫办、市审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精心安排扶贫项目,及时拨付扶贫资金,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力度,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管理,精心准备考核档案资料,多次开展实地督导,顺利完成2018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工作。此次奖励代表河南省对汝州市脱贫攻坚工作的充分肯定,市财政局将继续用好、管好扶贫资金,确保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为全市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再立新功。 |